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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伊文斯动态工作居留许可 | 对来华工作外国人的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435次
随着中国日新月异的发展,越来越多外国人来到中国发展,选择在中国工作生活学习等,外国人在中国工作,请务必要遵守中国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还有一点很重要,一定要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才能在中国工作。请千万不要非法就业,非法就业后果很严重,请查看下列相关法律规定了解非法就业的严重后果。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总结了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居住,需要注意的方面,避免非法就业。
要点
1. 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2. 不得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
3. 不得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4. 在入境后30天内,请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5. 在中国工作生活期间,请务必随身携带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当公安机关需要查验时,需要积极配合查验。
6. 外国留学生请务必经学校同意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否则不能在中国勤工助学或者实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第八十条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第三十八条 年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应当随身携带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接受公安机关的查验。
第二十二条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
如果有任何关于在中国工作的问题,请咨询Mandy, 她会给您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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